2021年5月,省政府組織召開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大會,鄭柵潔省長出席會議。劉忻市長在會上作典型經驗交流發言。會后,省政府辦公廳出臺《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浙江建筑業改革創新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1〕19號)》。為進一步促進我市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全省大會要求和省、市領導指示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一)我市建筑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建筑業是我市傳統支柱產業和富民產業,產業關聯度高,就業吸納能力強,在推進城市化和促進就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也是我市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城市范例的重要支撐。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建筑業著力轉型升級、著力惠企減負、著力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提升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水平。2020年,全市建筑業總產值4924.57億元,同比增長7.6%,首次躍居全省地市第一。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完成建筑業總產值3678.9億元,同比增長16.5%,總產值位列全省11個設區市中第一位。
(二)高質量發展是我市建筑業轉型升級的內在需求。在行業穩步發展的同時,我市建筑業發展也面臨一些挑戰,尤其面對當前錯綜復雜的宏觀環境和經濟下行壓力,行業發展瓶頸的掣肘愈發凸顯。一是總體水平“大而不強”。我市建筑業產值雖總量居全國省會城市第五,但產業集中度、利潤率、外向度等體現建筑業質量的指標與武漢、成都、廣州等城市仍有差距。二是企業整體“小、散、弱”。目前,我市有建筑業資質企業近7000家,其中特級企業10余家,且大多數企業集聚在傳統房屋建筑領域,同質化競爭激烈。三是“走出去”發展“出而不遠”。我市建筑企業“走出去”主要集中在省內和江蘇、江西、安徽、上海等周邊省份,且在外承接的項目規模小、分包多、利率低。四是綠色建筑和新型建造方式尚未全面普及。五是行業缺乏高素質人才。企業缺乏面向未來的現代新型建筑業人才隊伍,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缺乏,優秀項目經理稀缺,一線從業人員技術水平參差不齊。六是企業融資能力普遍較弱且融資方式傳統單一。七是工程質量安全發展不平衡。
二、政策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
2、《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
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落實建筑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的通知》(建辦質〔2014〕44號);
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105號);
5、《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浙江建筑業改革創新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1〕19號);
6、《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浙江省鼓勵和引導發展總部經濟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浙發改經合〔2020〕89號);
7、《關于打造住房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省域樣板推進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行動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建辦〔2021〕48號)。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措施
《實施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在省政府辦公廳《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總體框架下,結合杭州實際,立足發展環境、要素保障、轉型升級和城鄉融合發展四個維度提出了十大舉措。
第一,營造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環境
第一條“保持建筑業穩步增長態勢”。一是明確我市建筑業發展目標。目標值設定與建筑業“十四五”規劃和“城”字方案的目標充分銜接;二是明確目標定位。我市建筑業規模指標繼續保持全省領先,在主要省會城市中保持全國前列。第二條“打造營商環境建設新高地”。三項舉措:一是擴大招投標“評定分離”試點范圍。“評定分離”試點范圍從重點工程的設計標擴大到設計、施工、監理和全過程工程咨詢標,進一步強化建設單位招標負責制的同時增強市場活力。二是深化建筑業領域“一件事”改革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進一步提高管理服務效能。三是強化信用管理,優化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體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力度。
第二,強化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要素保障
第三條“優化建筑業產業結構”。一是積極引導企業走差異化發展之路,向公路、鐵路、港口、隧道等領域拓展,參與更多領域的市場競爭;二是引進市外高等級建筑業企業來杭發展總部經濟,鼓勵建筑業領域“杭商回歸”,加快建筑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第四條“培育建筑業頭部企業”。一是支持企業做大做強資質升級,增強市場集中度和競爭力;二是支持建筑業企業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享受高新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三是鼓勵建筑企業推進混合所有制和項目股份制改革,走現代企業發展之路。第五條“夯實人才隊伍”。一是促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為行業輸送產業工人和人才;二是推進用工制度改革,將產業工人納入公司化管理;三是弘揚勞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第六條“加大財政金融支持”。一是明確了財稅金融相關政策;二是明確財政分工,市級財政統籌建筑工業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相關資金,區級財政根據各自財政實力自行制定關于所轄區域引進高等級資質企業、培育頭部企業等資金支持政策。
第三,推進建筑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
第七條“推動建筑行業迭代升級”。一是強調數字化引領,推動BIM等數字技術在建設領域全面應用和成果轉化;二是進一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重點在新立項政府投資的單體地上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中推行鋼結構裝配式建造。第八條“推動行業綠色低碳發展”。落實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開展國家綠色生態城區和省級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示范創建,逐步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例。第九條“強化建筑業品牌建設”。強化工程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建筑設計要建立“前策劃、后評估”制度;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打造杭州建筑產業集群“杭州建造”公共品牌,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品字標”品牌建設等。
第四,助推城鄉融合發展
第十條 “建筑業助推區域協同,促進共同富裕”。一是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同規同標同質;二是助推農房建設管理改革,努力形成建筑業領域推進共同富裕的杭州經驗、杭州樣板。
四、適用時限
本《實施意見》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五、文件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解讀人:郭超
政策解讀電話:85254103